问题 | 女儿六岁离婚后一般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女儿到了六岁且父母离婚时,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全面考量父母双方的诸多因素。
其一,要是母亲具备抚养女儿的条件并且愿意承担抚养责任,然而父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女儿成长的状况,像是身患严重疾病,或者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等,这种情况下,女儿大概率会被判给母亲。 其二,倘若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差无几,那么一般会依照“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来进行判断。 此时,女儿更倾向于跟随哪一方生活,就会成为法院判决的关键依据之一。 但需要明确的是,最终的具体判决结果必须依据实际发生的各种情况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要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以切实保障女儿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女儿小静已六岁。小朱有吸毒行为,小李具备抚养条件且愿意抚养。但小朱认为自己虽有吸毒史,现在已戒毒,应获得抚养权,双方就女儿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朱有吸毒不良行为,这是不利于女儿成长的状况。而小李具备抚养条件且愿意承担抚养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女儿小静大概率应判给小李。 2、即便小朱称已戒毒,但吸毒史对其自身及女儿成长可能存在潜在风险。综合考虑“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原则,法院将抚养权判给小李更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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