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该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在离婚之后,男方需要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其数额通常是依据男方每月的总收入来确定的,大概处于20%至30%这个范围之内。 倘若男方拥有多个子女,那么这个比例是可以适当进行提高的,不过一般情况下,最高不能超过男方月总收入的50%。 具体到实际情况中,同时,如果男方存在特殊情况,像因为身体疾病而使得收入降低等,这种情况下是可以适当降低抚养费的数额的,但无论如何,都必须要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 男方有责任按时且足额地支付抚养费,这是其应尽的义务。 如果男方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女方则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这样能够确保孩子的生活得到应有的保障,不会因为男方的原因而受到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约定小朱支付孩子抚养费。小朱月收入8000元,起初按2000元/月支付。后小朱称因身体疾病收入降低,欲降低抚养费至1000元,小丽认为应维持原标准,双方产生争议,小丽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一般按男方月总收入20%-30%确定,小朱原支付标准符合规定。其称因病收入降低想降低抚养费,若属实可适当降低,但要保障孩子基本生活需求。 2、小朱有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若其降低抚养费的理由不充分,法院应支持小丽诉求,以保障孩子生活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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