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孩子抚养有争议会判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情形下,当涉及孩子抚养存在争议时,法院并非一定会作出离婚判决。
离婚判决的关键依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倘若仅仅是孩子抚养方面存在争议,然而夫妻感情并未出现破裂的迹象,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这样做的目的是给双方提供一个修复感情的契机,让他们有时间去缓和矛盾、重新审视彼此的关系。 然而,如果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能够有力地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例如双方已经分居满两年,这种长期的分居状态往往能直观地反映出夫妻感情的淡漠;或者一方存在重婚这种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亦或是存在虐待等重大过错,在这些情况下,即便依然存在孩子抚养的争议,法院也有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 总之,孩子抚养方面的争议并不是决定离婚判决的唯一决定性因素。 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量各种情况,包括夫妻感情状态、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后,才会作出最终的判决,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第二次起诉离婚,在孩子抚养问题上存在争议。小朱主张孩子抚养权,小李则提出不同意见。争议点在于,存在孩子抚养争议时,法院是否会判离。 案情分析: 1、若夫妻感情未破裂,仅孩子抚养有争议,如双方只是因孩子教育理念不同产生分歧,感情尚好,法院可能判不准离婚,给双方修复感情机会。 2、若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双方分居满两年,或一方有重婚、虐待等重大过错,即便孩子抚养有争议,法院也可能判离。 3、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确保判决公正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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