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过错离婚应付多少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当婚姻关系解除后,其中一方负责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就应当承担起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这部分费用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一部分。
关于负担费用的具体额度以及期限的长短,首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议;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通常情况下,如果有固定收入的话,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给予。 要是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些,但一般来说,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而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同时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的。 总之,具体的抚养费数额需要综合考虑男方的实际收入等各种情况来进行确定,以确保子女能够得到合理的抚养和教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负责抚养子女,双方就小李支付抚养费的额度和期限产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于是诉至法院。小李有固定收入,但认为按20%-30%比例支付过高。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生活费和教育费,双方应先协商费用额度和期限,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本案中小朱小李协商无果,法院需介入判决。 2、小李有固定收入,通常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20%-30%比例给付。小李认为比例过高,法院需综合考虑其实际收入等情况,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保障子女抚养和教育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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