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17岁男方需要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17岁的孩子差不多就快成年。
要是这孩子已经具备了可以独立生活的能力,那男方就可以不用再给抚养费。 不过,如果孩子还在上学,或者因为其他一些原因没办法独立生活,那男方就还是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从法律的规定方面来说,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有着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义务,得一直到子女成年或者能够独立生活才行。 17岁虽然在年龄上已经算是成年,但得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具体情况。 要是双方在离婚协议里把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有明确地约定好,那就得按照约定来执行。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是很清楚,那就可以双方商量着解决;要是商量不好,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法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决男方到底还需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17岁的儿子小胡跟随小丽生活。小胡已能独立生活,小朱便停止支付抚养费,小丽却认为小胡还在上学,不具备完全独立生活能力,要求小朱继续支付抚养费,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胡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依据相关法律,小朱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因为父母抚养义务通常到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止。 2、若小胡因上学等原因无法独立生活,小朱则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3、若离婚协议有明确约定,应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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