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个小孩一定要一人一个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上,情况并非绝对。
法院在作出裁决时,主要依据子女的利益以及双方的具体状况。 倘若双方均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通常会遵循“一人一个”的原则进行判决。 然而,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能会将两个孩子都判归一方抚养。 其一,该方已实施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丧失了生育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对抚养子女的独特优势。 其二,子女跟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此时若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将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其三,该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从子女的成长需求角度考虑,可能会作出这样的判决。 其四,子女随其生活更有利于自身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抑或是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总之,法院在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确保作出最有利于子女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育有两个孩子。双方均有抚养能力,但小朱已绝育,且孩子一直随小朱生活。小李却称自己经济条件更好应得抚养权,双方就孩子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朱实施了绝育手术,丧失了生育能力,从这方面看小朱对抚养子女有独特优势。 2、子女跟随小朱生活时间较长,若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 3、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法院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会倾向于将两个孩子都判归小朱抚养,以保障子女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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