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领证有孩子分开了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在哺乳期内的孩子,通常是以跟着正在哺乳的母亲来抚养为主要原则的。
这是因为母亲在哺乳期能更好地给予孩子所需的营养和关爱。 等到哺乳期过后,如果双方因为抚养孩子的问题发生了争执,并且没办法达成一致的协议,那这个时候,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判决。 当孩子已经满了八周岁的时候,就一定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毕竟孩子也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双方都希望孩子能跟着自己生活,但是孩子已经单独和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也有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作为孩子跟着父亲或者母亲生活的优先条件来考虑。 总而言之,法院在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会非常全面地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让孩子能在最好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主张孩子归自己抚养,小李则认为自己也能照顾好孩子,双方产生争议。哺乳期过后,争执仍在继续,未能达成协议。孩子满八周岁后,孩子表示愿随小朱生活,但小李认为应考虑自身条件。且孩子多年与小李父母共同生活,其父母愿且能帮忙照顾。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原则上孩子应随哺乳的母亲小朱生活,这是基于母亲能更好给予孩子营养和关爱。 2、哺乳期过后双方达不成协议,法院会综合孩子权益及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3、孩子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即倾向于随小朱生活。 4、小李父母有照顾能力和意愿,这可作为小李争取抚养权的优先考虑条件之一,法院会全面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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