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广东,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通常会综合多方面情况来考量,具体如下:
一、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一般是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来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这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标准范围。 如果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育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通常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这是考虑到抚养多个孩子的经济压力会更大,所以在合理范围内适当增加抚养费的支付比例。 二、无固定收入的情况 当一方没有固定收入时,抚养费的数额则需要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并且参照前面有固定收入时的比例进行计算。 这样可以相对公平地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保障孩子的生活需求。 三、特殊情况的考量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的数额会有所调整。 反之,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特别困难,确实无力按照标准支付,经协商或法院判定,可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 具体的抚养费数额还需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先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进行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就孩子抚养费产生争议。小朱月收入固定为8000元,小丽认为小朱应按30%支付2400元抚养费,小朱则觉得自己负担重,想少付。且孩子后来患重大疾病,小丽要求增加抚养费,小朱不同意,双方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朱有固定收入,按规定应按20%-30%比例给付抚养费,小丽要求按30%支付有法律依据,但小朱若能证明负担重,法院可能酌情调整。 2、孩子患重大疾病属特殊情况,为保障孩子医疗护理需求,抚养费数额可适当提高,小丽要求增加有合理性,法院或会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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