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给女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判给女方的孩子,女方却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可按以下步骤妥善处理:
一、协商沟通 这是解决问题的首要途径。 要主动与女方展开友好且坦诚的协商。 在沟通时,清晰明确地向女方阐述抚养孩子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让她清楚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性。 可以和女方一起深入探讨当前面临的问题,例如,是否是因为女方经济上遇到困难导致暂时无法很好地履行义务,如果是,能否共同商量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案。 二、申请变更抚养权 若经过多次协商都没有取得理想的结果,那么就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当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时,另一方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人民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 在准备诉讼时,要收集好女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相关证据。 三、要求支付抚养费 即便抚养权发生了变更,按照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女方依然需要支付抚养费。 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明确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方式。 如果女方在判决后仍然拒不支付,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判给小李,但小李却不履行抚养义务。小朱先与小李协商,提及孩子生活教育需求,小李却总以各种理由推诿。小朱无奈申请变更抚养权,之后还要求小李支付抚养费,小李却拒绝支付。 案情分析: 1、协商阶段,小李作为孩子抚养人,有法定义务抚养孩子,却不履行,其行为不当。小朱主动沟通寻求解决办法是合理的。 2、申请变更抚养权方面,小李多次协商无果,小朱依据相关规定提起变更诉讼,且收集证据,此行为符合法律程序。 3、要求支付抚养费上,小李拒绝支付是错误的,小朱通过法院判决明确抚养费数额及方式,若小李仍不支付,申请强制执行是维护孩子权益的合法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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