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什么都不要需要出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情形下,倘若其中一方表明自己什么都不想要,然而通常来讲,这并不意味着就无需承担抚养费了。
法律层面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责任与义务。 即便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这种义务依然是持续存在的。 离婚之后,那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应当负担起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的。 关于负担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期限的长短,首先是由双方进行协商来确定;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具体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自身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综合考量和确定。 假如有一方确实是没有能力去支付抚养费,那么是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减少抚养费的金额或者申请免除抚养费,但这必须要经过对方的同意,或者是经由法院的判决才可以。 总而言之,离婚之后,父母有不可推卸的义务为子女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子女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小朱表示什么都不要,但之后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小李认为小朱应承担抚养费,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等义务,离婚后该义务仍持续存在,所以小朱虽表示什么都不要,也不能免除其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2、抚养费数额及期限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等确定。 3、若小朱无能力支付,需与小李协商减少或免除,经小李同意或法院判决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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