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情况离婚男方要不到小孩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中,以下几种情况男方往往较难获得小孩的抚养权:
1.存在不良生活习惯: 若男方有赌博、酗酒等恶习,并且多次教育后仍不知悔改。 比如,男方经常深夜醉酒回家,甚至因赌博输钱后情绪失控,在家中大发雷霆。 这种不稳定的状态,极易给孩子的心理带来阴影,对其身心健康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可能会缺乏安全感,性格发展也可能受到扭曲。 2.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 当男方患有严重疾病,像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肺结核等)或者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这些疾病可能会通过日常接触传染给孩子,或者因病情发作而无法正常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教育学习等。 又或者男方因伤残导致行动不便,无法亲自接送孩子上学、参与孩子的学校活动等,显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3.未尽抚养义务: 男方长期对孩子不闻不问,不履行抚养义务。 例如,长期在外地工作,一年到头很少回家陪伴孩子,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生活环境。 若此时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将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4.品行不端: 男方存在道德品质问题,如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比如,曾经对家中老人或者其他家庭成员有过虐待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让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面临巨大风险。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始终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根本原则作出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小朱常深夜醉酒回家且赌博输钱后失控,有严重疾病行动不便,长期在外工作很少陪孩子,还曾虐待家中老人;小丽一直照顾孩子。争议点在于小朱的诸多不利情况能否让小丽顺利获得抚养权。 案情分析: 1、小朱存在赌博、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这种不稳定状态会给孩子心理带来阴影,不利于其身心健康,从这点看小朱不适合获抚养权。 2、小朱患有严重疾病且行动不便,无法正常照顾孩子生活起居和参与其学校活动,对孩子成长不利,小丽更具抚养优势。 3、小朱长期未尽抚养义务,孩子习惯随小丽生活,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抚养权判给小丽更合适。 4、小朱品行不端,有虐待家庭成员行为,孩子安全和健康成长面临风险,小丽获抚养权更能保障孩子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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