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不同意给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作出规定,当离婚之后,其中一方负责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就应当承担起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这部分费用可以是一部分,也可以是全部。
至于负担费用的具体多少以及期限的长短等事宜,首先由双方进行协议商定;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倘若男方不同意给予抚养费,女方首先要做的是与男方进行协商沟通,把抚养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以及期限等各个方面都明确清楚。 要是经过协商还是无法解决问题,女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的时候,必须要提供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以此来证明双方已经离婚以及子女的抚养情况等。 同时,还需要提供男方的收入等相关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支持自己主张抚养费的请求。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而男方有法定的义务必须按照判决的要求去履行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要是男方依然拒不履行,女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自己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负责抚养子女,小朱却不同意支付抚养费。小李尝试与小朱协商明确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协商无果后,小李向法院起诉,并提供相关材料及小朱收入证据。法院判决后,小朱仍拒不履行。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其拒绝支付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2、小李在协商无果后通过诉讼维权是合理合法的,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有助于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3、法院判决后小朱拒不履行,小李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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