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对方不让我看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离婚后,遭遇对方不让探望孩子的情况,可参考以下解决办法:
一、协商沟通 这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步骤。 可以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与对方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 在交流过程中,要清晰、明确地表达自己探望孩子的合理诉求。 比如,向对方说明探望孩子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孩子也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和陪伴。 同时,提醒对方按照法律规定,其有协助你行使探望权的义务。 双方可以共同探讨,协商出一个都能接受的探望方式和时间安排,例如每周固定的某几天、节假日的具体安排等。 二、申请调解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就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等组织申请调解。 这些组织通常比较了解双方的情况,能够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进行协调。 调解人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与双方分别沟通,分析问题所在,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尽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三、提起诉讼 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确定探望的方式和时间。 若对方在判决后仍不履行协助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以保障探望权的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不让小朱探望孩子。小朱先与小李协商,表明探望对孩子成长重要且小李有协助义务,但协商无果。小朱申请调解,相关组织介入协调仍未成功。小朱无奈提起诉讼,争议点在于能否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其探望权。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协商沟通是合理的解决途径,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表达合理诉求有助于解决问题。 2、申请调解也是恰当的,相关组织能客观协调,虽此次未成功,但这是解决纠纷的有效尝试。 3、提起诉讼是最后的保障手段,法院会依法判决,若小李仍不履行,法院可强制执行以保障小朱探望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