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孩子十八岁了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孩子达到十八岁这个关键年龄节点时,他便成为了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在离婚案件中,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专门的判决。 这是因为孩子此时已经拥有了独立的思考和决策能力,能够对自己的生活做出选择。 孩子已满十八岁,具备了独立的判断能力,他可以根据自己内心的想法和感受,自主决定是跟随父亲生活还是跟随母亲生活。 法院尊重孩子的这种意愿,不会强行干涉孩子的选择,而是将决定权交还给孩子自己。 倘若孩子虽然已经年满十八岁,但是仍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教育,并且父母双方都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付抚养费,那么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让父母中的一方继续为孩子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完成高中教育。 这体现了法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孩子满十八岁之后,主要的考量因素就是其自身的意愿以及是否还需要继续接受教育等。 法院会根据这些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以确保孩子能够在离婚后的生活中得到妥善的安排和照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孩子小静已年满十八岁。小朱主张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小丽则认为应尊重小静自己的选择。此外,小静还在念高中,小朱认为自己经济能力足,无需再付抚养费,小丽则希望小朱继续支付。 案情分析: 1、小静已满十八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独立思考和决策能力,法院通常不会专门判决抚养权,应尊重小静自主决定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意愿。 2、小静虽年满十八岁但还在接受高中教育,且小朱有经济能力支付抚养费,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小朱继续支付抚养费,直至小静完成高中教育,以保障小静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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