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一岁半的宝宝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一岁半的宝宝在抚养权判决方面,母亲获得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当夫妻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主要原则的。 然而,如果母亲出现以下这些情形,那么孩子就可能会跟随父亲生活: 其一,母亲患有那种经过长期治疗却始终无法痊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较为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为了孩子的健康,就可能会判给父亲抚养。 其二,母亲明明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却不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而父亲又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会考虑将孩子判给父亲。 其三,由于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比如母亲的工作性质特殊,长期出差或加班,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和照顾等。 如果父亲主张抚养孩子,就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情形之一,或者有其他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总之,在决定一岁半宝宝的抚养权归属时,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判断,始终以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根本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一岁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成争议点。小朱主张自己抚养,小李则称小朱工作特殊常加班,无法照顾孩子,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所以若无特殊情况,小朱获抚养权可能性较大。 2、小李称小朱因工作无法照顾孩子,若属实,属于“因其他原因孩子无法随母亲生活”情形,法院可能考虑将孩子判给小李。 3、若小李不能充分证明小朱存在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从一般原则出发,小朱获得抚养权概率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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