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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正常离婚孩子怎么归属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正常情况下,夫妻离婚时孩子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形来进行判断: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
一般来说,这个阶段的孩子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孩子年幼时,母亲通常能给予更贴心的照料。
然而,如果母方存在一些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威胁,像肺结核等具有较强传染性的疾病,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就可随父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的孩子: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妥善解决。
例如,一方的经济条件更为优越,能够为孩子提供更稳定、舒适的生活环境,包括良好的居住条件、优质的教育资源等,那么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相对较大。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
应当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于跟谁生活可能会有自己的想法。
4.特殊情况的考量:
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在争取抚养权时可作为优先考虑因素。
比如一方因意外事故导致无法再生育。
总之,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而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按规定支付抚养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刚满两周岁,小李患有肺结核且久治不愈。小朱经济条件较好,能提供优质生活环境,孩子表示愿随小朱生活,且小朱已做绝育手术。那么孩子抚养权究竟该归谁呢?

案情分析:

1、孩子虽已满两周岁,但小李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不适宜抚养孩子。
2、小朱经济条件优越,能提供稳定舒适生活环境,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
3、孩子虽刚满两周岁未达八周岁,但表达了愿随小朱生活的意愿。
4、小朱已做绝育手术,在争取抚养权时可作为优先考虑因素。综合来看,小朱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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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17: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