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怎么判给女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问题上,以下几种情况,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一、孩子年龄方面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和呵护。 比如,母亲能更好地满足孩子在哺乳、情感陪伴等方面的需求。 当然,若母方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产生严重威胁,这种情况下则另当别论。 二、抚养条件方面 如果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而男方未做绝育手术且有生育能力,那么从保障女方抚养权益的角度出发,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另外,若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孩子已经适应了现有的生活环境,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其健康成长造成明显不利影响,这种情况下女方获得抚养权的概率也较大。 三、生活环境方面 当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时,女方可能会有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来照顾孩子。 同时,若女方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像居住环境稳定,周边教育资源良好,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法院也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四、男方不利因素方面 若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或者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那么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总之,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始终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不满两周岁,小朱想争取,但她曾患久治不愈传染病;小李做了绝育手术,孩子随小朱生活时间长;小朱无其他子女,小李有;且小李有酗酒恶习。抚养权究竟归谁成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孩子虽不满两周岁,但小朱患久治不愈传染病,不利于孩子健康,此点对小朱争取抚养权不利。 2、小李绝育,从保障其抚养权益看有优势,不过孩子随小朱生活久,改变环境或不利孩子成长,这又对小朱有利。 3、小朱无其他子女,照顾孩子精力或更充足,居住环境等若更优,会增加她的优势。 4、小李酗酒恶习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这是他争取抚养权的重大不利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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