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哪起诉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抚养权纠纷的起诉地点,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一般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抚养权纠纷的诉讼。 这里的住所地,一般就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比如,被告的户口登记在A市B区,那么A市B区就是其住所地。 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情况。 此时,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例如,被告户籍在A市,但在起诉前已在C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不是因为住院就医住在C市,那么C市就是其经常居住地,应向C市对应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特殊情况 如果存在特殊情形,管辖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涉及到对被抚养人生活环境等特殊考量因素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另外,若双方对管辖法院有书面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按照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比如,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某一具体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且该约定合法有效,就应向该约定法院起诉。 在准备起诉时,一定要先确定符合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在抚养权纠纷中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就孩子抚养权产生纠纷。小朱户籍在A市B区,但在起诉前已在C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非住院就医)。小李认为应向小朱户籍所在地A市B区法院起诉,小朱则主张向其经常居住地C市法院起诉,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一般原则,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即小朱户籍所在地A市B区法院。但本案中小朱存在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情况。 2、由于小朱在C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非住院就医,C市为其经常居住地,按照法律规定,此时应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C市对应的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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