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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孩子见不到父亲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如果离婚后孩子见不到父亲,可参考以下具体的解决方式:
一、协商解决
这是最为理想和优先考虑的途径。
在离婚时,无论是双方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还是经由法院判决,其中通常都会对探视权有明确的约定。
当孩子无法见到父亲时,父亲可以主动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沟通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父亲可以心平气和地向对方阐明探视权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提醒对方按照之前的约定,积极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让孩子能够正常地与父亲相见。
通过友好协商,有可能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申请强制执行
倘若经过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又无故地阻挠父亲探视孩子,那么父亲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比如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确保父亲能够顺利探视孩子。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不会对孩子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因为这涉及到孩子的人身权益和身心健康。
三、变更抚养权
若直接抚养方长期且严重地阻碍父亲探视孩子,情节十分恶劣,这种情况下,父亲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到自己名下,从而保障自己对孩子的探视以及抚养权利,让孩子能够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按约定小朱有探视权,但小丽无故阻挠,导致孩子见不到小朱。小朱先尝试与小丽协商,小丽拒绝。小朱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要求小丽协助,但小丽仍不配合。小朱考虑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争议点在于小丽持续阻碍小朱探视孩子。

案情分析:

1、协商解决是优先途径,小朱与小丽协商时,小丽应认识到保障小朱探视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按约定履行协助义务,其拒绝协商的行为不利于问题解决。
2、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采取措施合理,小丽应遵守法院要求,其继续不配合违反法律规定。
3、若小丽长期严重阻碍探视,小朱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是保障自身及孩子权益的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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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