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会判给没有房子的一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判定并非简单地取决于是否有房子,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谨慎考虑。
具体如下: 1.孩子年龄因素: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料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育。 当子女已满两周岁时,法院会全面考量双方的具体情况,然后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比如双方的工作稳定性、家庭氛围等。 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值得被重视。 2.抚养能力方面: 这涵盖了经济收入、教育程度以及生活环境等多个维度。 拥有稳定且充足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良好生活条件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往往更具优势。 3.陪伴情况考量: 平时花费更多时间照顾孩子、与孩子建立了深厚感情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会被优先考虑。 孩子在熟悉和依赖的环境中成长,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 4.身心健康因素: 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例如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有赌博等不良恶习,一般不会获得抚养权。 总之,没有房子并不必然导致无法获得孩子抚养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产生争议。小朱有房但常出差,小李无房但陪伴孩子时间多。孩子未满两周岁,小朱认为自己有房应得抚养权,小李则主张按法律应由自己抚养。 案情分析: 1、孩子未满两周岁,按法律规定,通常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若无特殊情况,小李在年龄因素上占优。 2、抚养能力方面,虽小朱有房,但小李若能证明自己有稳定收入可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等,也有争取抚养权的实力。 3、陪伴情况考量上,小李平时陪伴孩子多,与孩子感情深厚,这是其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4、若小朱不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双方在这一点上无差异。综合来看,小李争取抚养权较有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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