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判给女方后不抚养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上,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后却不抚养孩子,这种情况是不被允许的。
下面来具体分析其中缘由: 1.法律规定层面的约束: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这一规定是基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的重要考量。 当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后,女方就成为直接抚养方。 在日常生活中,她需要从多个方面履行抚养责任。 比如,要为孩子提供稳定、安全的居住环境,确保孩子有规律的饮食和充足的休息;在教育方面,要积极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配合学校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和学习习惯;在医疗方面,要及时带孩子就医,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 2.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如果女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情况严重时可能会构成遗弃罪,这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从孩子成长角度看,这种行为明显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在此情况下,男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由自己来抚养孩子,以此保障孩子能够在一个充满关爱和照顾的环境中成长。 综上所述,女方在获得孩子抚养权后,必须认真、切实地履行抚养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判给女方小朱,但小朱却不抚养孩子,引发争议。小朱既未给孩子提供稳定居住环境,也不关注孩子教育、医疗等,孩子生活陷入困境。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层面看,依据《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小朱作为直接抚养方,应从居住、饮食、教育、医疗等多方面履行责任,但其未履行。 2、从法律后果看,小朱不履行抚养义务,严重时可能构成遗弃罪,要担刑事责任。且不利于孩子成长,小李有权申请变更抚养权,让孩子得到关爱和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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