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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抚养到18岁不抚养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孩子抚养的问题中,如果一方在孩子达到18岁后不再履行抚养义务,那么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妥善处理:
一、孩子尚未独立生活的情况
当孩子年满18岁,可有些情况会让他们仍需父母的抚养支持。
比如,孩子还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的教育。
在这个阶段,孩子的主要任务是学习知识,提升自己,通常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
又或者,孩子因非主观原因,像遭遇突发的重大疾病、家庭变故等,导致无法依靠自己的能力维持正常生活。
在这些情形下,父母依旧负有抚养义务。
此时,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这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需求。
二、孩子已能独立生活的情况
一般而言,孩子年满18岁并且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比如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够自给自足,父母就不再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不过,如果父母之前有关于继续抚养等特殊约定,例如约定在孩子大学期间继续提供经济支持等。
当一方不履行这个约定时,另一方可以依据之前的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相应的责任。
总之,要依据孩子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准确判断,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小静年满18岁,还在念高中。小朱突然停止支付抚养费,小李认为小朱应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小朱却称孩子已成年自己无义务。此外,小胡和小丽的孩子小阳18岁后能独立生活,但二人曾约定供小阳大学费用,后小胡反悔。争议点在于成年孩子不同情况下抚养义务的判定。

案情分析:

1、对于小静的情况,她虽年满18岁但还在接受高中学历教育,没有独立经济来源,按照法律规定,小朱仍负有抚养义务,小李有权以小静名义起诉要求小朱支付抚养费。
2、对于小阳的情况,虽已能独立生活,但小胡和小丽有特殊约定,小胡反悔不履行约定,小丽可依据约定起诉小胡,要求其履行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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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