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超过18周岁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离婚时孩子超过18周岁是否给抚养费的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一般情形:成年且能独立生活无需支付抚养费 通常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18周岁便基本结束。 当孩子成年后,若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有稳定的劳动收入来源,比如已经顺利就业,收入能够满足自身日常生活开销,包括食宿、穿衣等基本需求,那么从原则上讲,父母不再需要支付抚养费。 二、特殊情形:成年但存在客观困难需支付抚养费 有些情况下,尽管孩子已满18周岁,可仍需要父母继续支付抚养费。 例如,孩子还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此时他们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撑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或者,孩子因某些特殊原因,如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无法通过自身努力获取收入以维持正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仍有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 三、大学阶段:支付抚养费基于自愿原则 当孩子18周岁后进入大学学习,此时父母支付抚养费并非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 是否支付主要取决于父母的意愿,毕竟大学阶段的孩子在法律层面已成年,且社会有多种途径可帮助其解决部分经济困难。 总之,是否支付抚养费需综合考虑孩子的生活、学习及劳动能力等实际情况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他们的孩子小胡已超过18周岁。小朱认为小胡已成年且有兼职收入能独立生活,不应再支付抚养费;小李则称小胡还在念大学,生活开销大,要求小朱继续支付抚养费,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胡有稳定兼职收入,能满足自身基本生活开销,按照一般情形,小胡已成年且能独立生活,小朱原则上无需再支付抚养费。 2、但小胡在念大学,若存在经济困难且无其他足够经济来源,此属特殊情形,小朱可能需继续支付抚养费,不过法律对此并非强制规定,主要看小朱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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