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多少岁的孩子可以选择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孩子在决定跟随父或母生活时,通常要满八周岁。
当孩子达到八周岁这个年龄阶段,其作为未成年子女,他们的真实意愿应当得到尊重。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会全方位地考虑诸多因素来综合判断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案。 比如,会关注子女的年龄,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在身心发展等方面存在差异,对抚养环境的需求也不同;性别方面,男孩和女孩可能在性格养成等方面有各自特点;健康状况,若孩子有特殊疾病等情况,抚养条件需相应适配;性格方面,性格活泼或内向的孩子对抚养环境的适应能力也有所不同。 同时,还会结合父母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工作稳定性等,以及抚养条件,如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 对于八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母亲在照顾孩子生活等方面往往具有天然的优势。 但如果母亲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有不良嗜好、虐待孩子等,那么就可能不会将孩子判给母亲。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普遍的原则,在具体的案件中,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以确保最终的判决能够真正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诉讼中,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七岁,小朱主张自己照顾孩子更有利,小李则称小朱有不良嗜好不利于孩子成长,自己抚养条件更好。 案情分析: 1、孩子未满八周岁,一般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小李指出小朱有不良嗜好,若属实,这可能成为孩子不判给小朱的因素。 2、法院会综合考虑,如双方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工作稳定性,以及抚养条件,像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来判断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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