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能否强制执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如果其中一方没有依照约定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另外一方就具备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在法律范畴内,抚养费乃是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所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 一旦有一方坚决不肯履行支付的义务,权利人便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法院会细致地去查询被执行人的各类财产状况,像是银行里的存款、名下的房产以及车辆等等。 接着,会采取诸如划拨钱款、扣押财物以及拍卖财产等一系列措施,以此来强制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并且,在整个执行的过程当中,法院会高度重视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费用的保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申请强制执行是存在一定时效限制的,一般情况下是两年时间。 这个时效是从权利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对方没有履行义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约定小李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小李未按约定支付。小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争议点在于小李称自己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小朱则认为小李有支付能力。法院展开调查并采取措施。 案情分析: 1、抚养费是法定责任,小李未按约定支付,小朱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查询小李财产状况,如存款、房产、车辆等。 2、法院采取划拨、扣押、拍卖等措施强制小李履行责任时,会保障其及家属生活必需费用。 3、申请强制执行时效为两年,从小朱知晓小李未履行义务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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