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性不要孩子要付赡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当女方决定不要孩子时,通常来讲,她依旧需要支付抚养费,这里要明确的是支付的是抚养费而非赡养费。
依据《民法典》里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责任。 即便夫妻双方已经离婚,这种抚养义务也不会就此消失。 倘若孩子由男方来抚养,那么女方就应该依据自身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这个比例来支付抚养费。 要是需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往上提升一些,但一般来说,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具体到底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得综合女方的实际收入状况等各种因素来确定。 当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女方自身面临着特殊的困难,导致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又或者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等,在这些情况下,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以及数额都是可以进行相应调整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表示自己不要孩子,也拒绝支付抚养费,她认为自己不要孩子就无需支付费用。小李则依据法律要求小朱支付抚养费,小朱收入每月8000元,小李认为应按收入的20%30%支付,小朱称自己有特殊困难无力支付,但未提供证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不免除,小朱拒绝支付抚养费是不合法的。 2、小朱称有特殊困难却无证据,小李要求按小朱月收入8000元的20%30%支付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 3、若无特殊情况,小朱应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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