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异满18岁给钱算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当父母离异之后,要是子女年满了18岁,已经成年,从法律层面来说,父母通常就不再承担法定的抚养义务。
这时候要是再给子女钱,一般就不能算作是抚养费。 在法律规定中,抚养费指的是父母在子女还未成年,也就是还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时候,需要给子女提供生活方面以及教育等必不可少的费用的这种义务。 而当子女到了18岁这个年龄,他们就已经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所以父母也就没有了继续支付抚养费的法定责任。 不过,如果子女虽然已经18岁,但是还在上学,或者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而无法独立生活,并且父母有这个能力,同时也自愿继续给子女提供经济上的支持,那这就属于父母的一种自愿行为,可不是法定的抚养费支付。 总而言之,父母离异满18岁之后再给钱到底算不算抚养费,那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要是子女已经完全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那通常就不算抚养费。 案情回顾: 小朱父母离异,小朱年满18岁。小朱仍在上学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父亲小李继续给小朱钱。小朱认为这是抚养费,小李觉得这只是自愿给予并非法定抚养费。双方产生争议,小朱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18岁成年后一般父母无抚养义务,给钱通常不算抚养费。 2、但小朱还在上学无法独立生活,小李又有能力且自愿给钱,这属于自愿行为而非法定抚养义务下的抚养费。所以从法律角度,小李的说法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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