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没工作给抚养费一般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条文,在离婚之后,当女方没有工作时,其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数额通常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倘若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升,但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具体的数额需要全面地考虑女方的实际收入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倘若女方确实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或者其收入处于较低的水平,那么可以依据实际的情况适当地降低抚养费的比例。 然而,即便如此,也必须要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不能让子女因抚养费的问题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同时,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一次性给付,这样能更方便地解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 倘若双方在抚养费的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判决,以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育有一女。离婚后小李无工作,小朱要求小李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支付女儿抚养费。小李觉得自己无收入不应支付这么多,且担心按此比例支付会影响自己基本生活。小朱则认为不能因小李无工作就少付,影响女儿生活,双方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女方无工作时抚养费数额虽有比例规定,但需考虑女方收入状况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2、双方就抚养费数额达不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情况判决,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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