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有两个小孩离婚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关于两个小孩抚养权归属的问题,通常遵循以下这些原则:
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是随母方生活的。 不过,若母方存在以下情形,子女则可随父方生活:其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会对子女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其二,母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此时父方更利于子女的成长;其三,因其他原因,确实导致子女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②倘若父母双方达成协议,让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此协议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被准许的。 ③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 若一方有以下情形,就可被优先考虑:其一,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这意味着其在抚养子女方面可能具有独特的优势;其二,子女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会明显不利;其三,该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抚养资源的差异;其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④当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时,双方都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 但如果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那么这种情况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⑤当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尊重其自身的意愿。 ⑥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种方式也是可以被准许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两个孩子,他们决定离婚。孩子一个未满两周岁,一个已满两周岁。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想两个孩子都归自己,她认为自己能照顾好孩子。小李则表示自己也有能力抚养,而且自己已做绝育手术,认为按照法律自己更有优势争得已满两周岁孩子的抚养权。 案情分析: 1、对于未满两周岁孩子,若小朱无不利孩子成长情形,按照原则一般随小朱生活。 2、对于已满两周岁孩子,小李已做绝育手术属于优先考虑情形,但还需综合其他因素判断,如孩子生活环境改变影响等,最终以最有利于孩子利益为判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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