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一方没有能力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承担着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重要义务。
当其中一方出现无能力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时,首先可以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共同探讨减少抚养费支付金额或者延期支付的可能性。 倘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各种实际情况。 比如,会详细了解双方的收入状况,包括固定收入、额外收入等;也会考量当地的生活水平,确保判决的抚养费数额能够满足孩子在当地正常生活的需求。 如果经核实确实无支付能力,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其实际状况,对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合理的调整,以避免给其带来过大的经济压力。 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立信托的方式来保障孩子能获得应有的抚养费用。 设立信托后,将抚养费交由专业的信托机构管理,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给孩子,这样能有效避免因一方的经济问题而影响孩子的生活。 总之,无论何种情况,都不能因为一方暂时无支付能力而免除其应尽的抚养义务,这是为了切实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一子。小朱因失业无能力支付孩子抚养费,他与小李协商减少抚养费金额或延期支付,小李不同意并向法院起诉。小朱称自己确实无支付能力,收入全无且无额外收入。双方争议点在于小朱无支付能力时,抚养费应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小朱无能力支付抚养费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小李有权起诉。 2、法院审理时需考虑双方收入状况和当地生活水平。若小朱确实无支付能力,法院执行时会合理调整抚养费支付,既保障孩子权益,也不会给小朱过大经济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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