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不要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在法律层面上,男方通常是不能随意拒绝给孩子抚养费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着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责任。 当婚姻关系解除,孩子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时,另一方就有义务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期限等问题,需要由双方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会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倘若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男方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让男方支付抚养费。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充分考虑男方的收入状况、生活实际等各种情况,从而公正地判决男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以及合适的支付方式。 要知道,男方若不给抚养费,这不仅会对孩子的生活和成长产生不良影响,还可能会影响到男方自身的信用记录等方面,给其带来一系列的不利后果。 因此,从法律和实际情况等多方面来看,男方一般是不能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李直接抚养。小朱作为孩子父亲,却拒绝支付抚养费。小李与小朱协商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期限无果,争议点在于小朱认为自己不应支付抚养费,小李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朱履行抚养义务。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责任,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有支付抚养费义务,小朱拒绝支付违背法律规定。 2、法院会考虑小朱收入状况、生活实际等判决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小朱拒不支付不仅影响孩子成长,还可能影响自身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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