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男方不要了算不算遗弃罪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婚生子男方不要了并非必然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的界定在于,对于那些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倘若负有扶养义务却加以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当男方在孩子出生后选择不与孩子共同生活时,如果未对孩子的生命以及健康等方面造成直接的威胁或者严重的损害,通常情况下是不构成遗弃罪的。 然而,倘若男方明明知晓孩子需要抚养,却故意拒绝履行抚养义务,使得孩子陷入无人照料的危险境地,并且情节达到恶劣的程度,那么就极有可能构成遗弃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情况中,是否构成遗弃罪需要依据具体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孩子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了侵害,孩子的母亲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男方承担起相应的抚养责任,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妥善的照料和关爱。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未婚生子,孩子出生后小李表示不要孩子了。小朱认为小李这是遗弃孩子,构成遗弃罪。但小李觉得自己虽然不与孩子共同生活,但孩子有小朱照顾,自己的行为不构成遗弃罪。双方各执一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遗弃罪要求对年老、年幼、患病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者,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 2、小李不与孩子共同生活,若未对孩子生命健康造成直接威胁或严重损害,通常不构成遗弃罪。 3、若小李故意拒绝履行抚养义务,使孩子陷入无人照料危险境地且情节恶劣,则可能构成遗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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