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抚养费可以向法院申请终止探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不给付抚养费与探视权之间并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
探视权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它不会因为一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就被无端剥夺。 不过,倘若不给付抚养费的这种行为对子女的生活以及健康产生了极为严重的不良影响,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 在这种情形下,法院会全面地综合考量各种相关因素,其中就包括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情况等。 但仅仅只是以不给抚养费作为理由去申请终止探视权,一般是很难获得法院支持的。 因为法律更为注重对子女合法权益的保障,这里面就涵盖了子女与父母双方进行亲近以及交流的权利。 总而言之,不给抚养费和探视权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范畴的问题,不能轻易地因为不给付抚养费就去申请终止探视权。 要是遇到了具体的法律纠纷,建议大家及时去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能够获得更准确且合适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未按约定给付抚养费,小李因此拒绝小朱探视孩子,小朱认为自己有探视权,小李则觉得小朱不给抚养费就不应享有探视权,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向法院起诉要求正常行使探视权。 案情分析: 1、探视权基于父母与子女血缘关系,不因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而被剥夺。 2、不给付抚养费若未严重影响孩子生活健康,不能成为终止探视权理由。 3、法院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此案件中小李仅以小朱不给抚养费为由拒绝探视权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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