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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约定不要抚养费还可以再要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离婚过程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一般来说,离婚时约定不要抚养费,之后再主张索要通常会面临一定困难。
2.如果当初约定不要抚养费是出自双方真实的意愿表达,并且在当时,双方对自身的经济状况以及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情况都有清晰的了解和认知,那么这样的协议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然而,生活是充满变化的。
倘若之后子女遭遇重大疾病,需要巨额的医疗费用;
或者子女到了上学的年纪,需要支付高额的学费等超出当初约定范围的必要支出时,又或者抚养方自身的经济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其无法独自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在这些特殊情况下,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之前关于抚养费支付的约定的。
但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特殊情形,比如子女的医疗单据、学校的缴费通知等。
并且,变更请求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4.总之,离婚时约定不要抚养费后想要再索要,必须谨慎对待,要仔细分析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符合变更的条件,切不可盲目行事。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双方约定小李无需支付孩子抚养费。后来小朱经济状况变差,孩子上学需高额学费,小朱无力独自承担。小朱向小李索要抚养费,小李以当初约定为由拒绝,小朱遂起诉。
案情分析:
1、当初双方自愿约定不要抚养费且对情况有认知,约定有法律效力。
2、小朱孩子上学需高额学费属于超出约定的必要支出,小朱经济状况变差无法独自承担,符合特殊情形,若能提供缴费通知等证据,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变更抚养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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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6: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