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可以去对方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当父母离婚之后,孩子具备探望另一方家长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当中有明确规定,离婚之后,那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3.具体到实际情况中,行使探望权需要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 比如说,如果对方家长存在诸如虐待孩子、遗弃孩子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中止探望权。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孩子受到不良影响,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 4.总之,孩子是可以前往对方家中进行探望的,但是必须要在法律所规定和保障的范围之内进行。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让孩子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关爱和陪伴。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小李有协助义务。但小胡作为小李的新伴侣,经常阻止小朱探望孩子。小朱认为这侵犯了自己的探望权,小李则表示是小胡的个人行为自己管不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小李有协助义务。 2、小胡阻止小朱探望孩子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小李不能以是小胡个人行为为由推脱自己的协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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