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该向哪里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后,当对方拒绝给予抚养费时,我们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需要明确起诉的地点,应向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得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2.在起诉过程中,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一是准备起诉状,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诉求和理由; 二是准备相关证据,像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能够证明离婚事实以及抚养费约定的材料,还有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等,这些证据将有力地支持我们的主张。 3.法院会对案件进行认真审理,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并且,在判决生效后,还可能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此来确保抚养费能够按时足额支付。 4.同时,我们也要留意诉讼时效问题,一般来说是两年,从约定应当支付抚养费的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我们的权利可能就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所以,在面对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行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朱抚养。按照离婚协议,小李应每月支付抚养费。但小李拒绝支付。小朱决定起诉,在起诉准备中发现小李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小朱应向小李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而小李称抚养费诉讼时效已过两年。 案情分析: 1、关于起诉法院,若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按规定应向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2、对于诉讼时效,抚养费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应支付期限届满日起算,如果真的超过两年,小朱权利可能难保障。但如果存在时效中断等情形则另当别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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