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女儿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核心在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
2.在具体考量时,会着重分析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等方面。 当双方都有抚养意愿和能力时,会依据子女的一系列具体情况来做出判定。 比如,对于年龄较小的子女,尚在哺乳期的,通常会判归母方生活,因为母乳对婴幼儿的成长极为重要。 而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就应当尊重其自身的真实意愿,让他们能在抚养权的抉择中表达自己的想法。 3.倘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像吸毒这种会严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赌博、虐待等不良行为,法院极有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以避免子女受到不良影响。 4.总之,抚养权的判决是一个综合且细致的过程,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其目的就是要确保子女能够在最有利于他们成长的环境中生活和发展。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双方都有抚养子女意愿和能力,争议点在于子女抚养权归属。他们的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却存在吸毒行为,小李主张自己应获得抚养权,小朱则称自己也能照顾孩子,双方为此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原则,哺乳期的子女一般判归母方,但小朱有吸毒行为,这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 2、考量父母双方抚养条件时,小朱吸毒这一不利因素突出,而小李无不良行为,从保障子女权益角度,法院极有可能将抚养权判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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