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期间可以和对方见面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起诉期间,双方是可以见面的。
2.离婚诉讼是一个法律程序,然而在这期间,双方依然拥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交往权利。 只要见面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会对诉讼进程造成不良影响,并且是双方自愿的,那么这种见面就是被允许的。 3.比如,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商讨孩子的生活安排等,这有助于更好地解决后续的抚养问题。 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能有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等不当行为,因为这些行为可能会影响到财产的分配和诉讼的公正性。 4.如果在见面过程中产生了新的纠纷或问题,那可能会对诉讼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需要谨慎处理。 比如,要避免因为见面时的情绪激动而说出一些不利于自己的话,或者做出一些可能被对方利用的行为。 5.总之,离婚起诉期间双方见面是有一定空间的,但一定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处于离婚起诉期间。小朱认为虽然在起诉离婚但双方仍可正常见面协商孩子抚养等事宜,然而小李却觉得见面可能会引发新纠纷。有一次见面时,小朱提及孩子归自己抚养,小李情绪激动,双方产生争执,差点动手,这是否影响诉讼成了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起诉期间双方自愿且合法的见面是被允许的。 2、此次小朱和小李见面时产生争执,若未涉及隐匿财产等不当行为,仅是情绪激动产生争执,虽可能影响诉讼进程,但只要后续合理处理,不会从根本上影响诉讼结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