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律师一般怎么解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解决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2.首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方面,通常是以月总收入的20%-30%作为标准。 如果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要是没有固定收入,那就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3.其次,若存在特殊情况,像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者上学等实际需要,是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的。 4.支付方式主要有一次性支付和定期支付这两种。 如果一方没有经济能力支付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以财产折抵等方式来履行支付义务。 5.法院在判定抚养费时,会非常综合地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比如一方的收入水平、工作稳定性等; 同时也会充分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比如孩子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 通过这样全面的考量,以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让孩子在离婚后的生活依然能够有足够的物质支持,健康快乐地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小朱月收入8000元,小李主张按30%比例让小朱支付抚养费,小朱认为过高。小朱表示自己可能还要负担其他费用,且孩子身体很好无特殊情况。小李则觉得孩子未来教育等也需要钱,应按规定支付。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小朱月收入8000元,若按20%-30%比例支付抚养费是合理的。但小朱有其他费用支出的考虑也应纳入考量范围。 2、孩子目前虽无特殊情况,但未来教育等费用确实存在不确定性,法院需综合双方经济能力及孩子实际需求判定合适的抚养费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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