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离婚带2娃要怎么给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四川地区,离婚后关于给付抚养费这一事宜,主要依据父母的收入状况以及孩子的实际需求等方面的因素来进行确定。
2.通常来讲,会按照父母月总收入的20%至30%这个比例来给予抚养费。 倘若父母没有固定的收入,那么就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加以确定。 3.要是需要抚养两个孩子的话,抚养费的总额是可以适当提高的,不过一般不能超过父母月总收入的50%。 具体的抚养费数额,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的情况来作出判决。 4.与此同时,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这两种。 如果有条件的话,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给付。 要是其中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那么就可以用其财物来折抵抚养费。 支付抚养费的期限,通常是到孩子18周岁的时候截止。 但如果孩子在16周岁以上且不满18周岁,并且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还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就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给付事宜产生争议。小朱月总收入5000元,小丽无固定收入。孩子需抚养两个,双方就抚养费数额协商未果。 案情分析: 1、应按小朱月总收入的20%至30%确定抚养费,即每月1000元至1500元。因小丽无固定收入,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比例确定。 2、抚养两个孩子,抚养费总额可适当提高,但不能超过小朱月总收入的50%,即每月2500元。具体数额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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