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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再婚男方能要回孩子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女方选择再婚时,男方通常是不能毫无缘由地要回孩子的。
在离婚之后,处于哺乳期的子女,一般是以跟随正在哺乳的母亲进行抚养为主要原则。
而当孩子过了哺乳期之后,如果双方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了争执,并且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自身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做出判决。
倘若女方的再婚行为对孩子的抚养并没有带来任何不利的影响,并且孩子也已经完全适应了现有的生活环境等,那么男方要回孩子的概率是比较小的。
然而,如果女方出现了诸如虐待、遗弃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男方则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总而言之,在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必须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能仅仅凭借单一的情况就做出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孩子尚在哺乳期,按原则孩子由哺乳的小朱抚养。孩子过了哺乳期后,小朱再婚。小李觉得小朱再婚就想夺回孩子抚养权,小朱认为自己再婚未对孩子有不利影响,孩子也适应了现在的生活。双方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哺乳期抚养孩子符合法律原则。
2、孩子过了哺乳期,小朱再婚但未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孩子也适应现环境,小李仅因小朱再婚就想夺回抚养权,缺乏足够依据。
3、若小朱出现虐待、遗弃孩子等情况,小李可诉讼变更抚养权,但目前无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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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6: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