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哺乳期能离婚女方能带走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哺乳期内进行离婚时,通常情况下女方是可以带走孩子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一旦离婚,处于哺乳期内的子女,按照规定是以跟随哺乳的母亲进行抚养为主要原则的。 然而,如果女方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状况,像是患有严重的疾病,这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又或者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没有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照顾。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提出抚养请求,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有可能会判决孩子跟随男方生活。 与此同时,父母双方如果能够达成协议,约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这个决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任何不利的影响,那么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被准许的。 总之,在哺乳期内离婚这个特殊时期,女方在带走孩子方面具有较大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是绝对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女方的身体状况、抚养能力以及是否尽到抚养义务等,通过法院的判决或者双方的协议来最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孩子处于哺乳期时决定离婚。小朱是女方,本想带走孩子,但小胡(男方)指出小朱患有严重疾病,可能不利于孩子成长,要求抚养孩子。而小丽和小静作为双方朋友,提出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让孩子随父方生活且对孩子无不利影响也可行。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哺乳期内子女原则上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2、若女方如小朱存在严重疾病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状况,男方提出抚养请求时,法院会依实际情况判决。 3、父母双方如能达成协议让孩子随父方生活且对孩子成长无不利影响,也是被准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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