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的计算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若有固定收入,抚养费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给付。 倘若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虽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比如,某人月总收入为10000元,按照25%的比例计算抚养费,那么每月就需给付2500元。 要是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例如,一方没有固定收入,而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8000元,按照30%的比例计算,每月大约为2400元。 当然,存在特殊情况时,是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的。 这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实际因素,如子女的实际需求、支付方的经济能力等。 具体的数额不能一概而论,必须根据每一个具体的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以确保抚养费的给付既能够满足子女的成长需求,又不会给支付方造成过大的经济压力。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他们育有一个孩子。小朱有固定收入,月总收入为8000元。小李认为小朱应按照30%支付抚养费,即2400元。但小朱觉得自己还要偿还债务等,负担较重,应按照20%支付1600元,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小朱有固定收入,抚养费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 2、小朱虽有自己的经济负担,但也要考虑孩子的抚养需求,应综合双方实际情况确定合适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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