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让见孩子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倘若一方坚决不让另一方见到孩子,那么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一些途径来进行处理。
首先,要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的协商。 在这个过程中,要明确地商讨出探视孩子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细节问题,尽可能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去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避免产生更多的矛盾与冲突。 倘若协商无果,就应当果断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必须要提供充分的相关证据。 比如离婚协议,这份协议明确规定了探视权的相关事宜,它是有力的证明文件之一; 还有判决书,如果之前的离婚案件中已经对探视权作出了判定,那么这份判决书也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同时,要收集对方不让见孩子的相关证据,像通话记录可以显示对方拒绝的态度,证人证言则能从第三方的角度证实这一情况。 法院会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强制对方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 如果对方仍然顽固地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那么法院将会采取拘留、罚款等一系列强制措施,以此来保障探视权的真正实现。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一定要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措施,坚决维护自身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不能任由对方随意剥夺自己的探视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去探望孩子时,小李坚决不让小朱见孩子。小朱尝试与小李协商,商讨探视孩子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但小李拒绝协商。小朱打算向法院起诉,他有离婚协议和能证明小李拒绝探视的通话记录等证据。 案情分析: 1、小朱首先进行协商的做法正确,这是解决问题的温和方式。 2、小朱起诉时,离婚协议和通话记录等可作为证据,法院会依据这些判定小李应履行协助探视义务。若小李拒不执行判决,法院可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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