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只有一个孩子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孩子两周岁以下的时候,通常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作为主要原则。
而当孩子两周岁以上,要是父母双方对于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这时就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当子女已经满了八周岁,那就一定要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比如说,假如母亲有着较为稳定的收入,这种情况能让孩子的生活更加安稳且有利于其成长,那么孩子就有可能会被判给母亲; 要是父亲能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等其他有利条件,那孩子也有可能会被判给父亲。 具体到底判给谁,必须要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像母亲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父亲是否具备良好的教育方式等各种抚养条件。 总之,就是要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以及最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最根本的出发点,然后作出最为恰当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一女小静,小静刚满3岁。小朱与小李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双方都想争夺小静的抚养权。小朱认为自己收入稳定能给小静安稳生活,小李则表示自己能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两人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于是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静已满两周岁,父母对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法院将依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2、小朱的稳定收入和小李的优质教育资源都是法院考量因素,法院会以最有利于小静成长为根本出发点,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如小朱的照顾时间精力、小李的教育方式等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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