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离婚协议后还能反悔要回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后,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反悔并要回孩子的。
离婚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的这些条款,是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之后达成的一致意见,对双方都具备法律上的约束效力。 然而,倘若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其中一方则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请求。 其一,与孩子共同生活的那一方倘若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身体伤残而丧失了继续抚养孩子的能力; 其二,与孩子共同生活的这一方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孩子的行为,又或者其与孩子共同生活的这种状态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确实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其三,当孩子年满十周岁以上成为未成年子女时,如果孩子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也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 其四,存在其他一些正当合理的理由需要进行变更的情况。 要是想变更抚养关系,就必须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由法院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支持变更抚养关系的请求。 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做出的判决能够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小李抚养。后小朱认为小李未尽抚养义务,欲要回孩子。 案情分析: 1、若小李患上严重疾病或因伤残丧失抚养能力,小朱可要求变更。 2、若小李未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行为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小朱可申请变更。 3、孩子年满十周岁且愿随小朱生活,小朱有能力抚养,也可变更。 4、存在其他正当理由时,小朱可通过诉讼让法院判断是否支持变更请求,法院会综合考虑以利于孩子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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