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之后,那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拥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的义务。
倘若男方坚决不让女方看望孩子,女方首先应当尝试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诚恳地要求男方履行协助义务,给予女方探望孩子的机会。 倘若协商无果,女方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男方履行协助义务,以保障自己的探望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官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具体情况,比如孩子自身的意愿,毕竟孩子的感受至关重要; 还有双方的生活状况等因素,然后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并且,女方在行使探望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因为过于急切或者方式不当而对孩子造成不良的影响。 比如,要尊重孩子的生活规律和学习时间,避免在孩子上课或者休息时突然进行探望。 总之,女方依法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男方绝不能毫无理由地进行阻止,必须尊重女方的这一权利,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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