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家庭主妇可以要求多少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家庭主妇能主张赔偿主要存在以下这些情形。
当她们在婚姻中承担了抚育子女的重任,日夜操劳地照顾孩子成长; 或是悉心照料老人,让老人能安享晚年; 又或者默默地协助另一方工作,为家庭的经济稳定付出诸多努力,在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这补偿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一起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那就得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判决,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家务劳动所付出的努力等这些因素。 不过,要注意这种补偿可不是固定的一个赔偿数额,得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 要是另一方出现了重婚的情况,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又和别人登记结婚; 或者与他人同居,长期和别人一起居住; 又或者实施了家庭暴力,对家庭主妇造成身体上的伤害; 还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的结果,那家庭主妇不但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这里面包括物质方面的损害赔偿和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具体的数额同样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