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儿四岁儿子六个月怎么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孩子处于两周岁以下这个阶段,一般就由母亲来抚养。
不过要是母亲出现了这些情况,那就可以跟着父亲生活,像患有那种怎么治都好不了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的疾病,孩子跟她一起生活不太合适; 还有就是母亲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却不履行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跟着他生活; 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没办法跟母亲生活的情况。 等孩子到了四周岁以上,如果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那可就得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就好比对于一个四岁的女儿和一个六个月的儿子,法院会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还有孩子自己的意愿等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 要是母亲既有抚养能力,又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可能就会判决女儿由母亲抚养,儿子由父亲抚养; 要是情况相反,那结果也就不一样。 当然,也有可能会判决让一个人抚养一个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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