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提交的证据能使用复印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身份证和结婚证需要原件,其余的证件可以用复印件。其余的证件包括孩子出生证明、孩子的户口簿、双方关于分割财产的协议、财产清单等。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当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款》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